一个令人唏嘘的开场
我至今还记得那个下午,一位阿姨在我的办公室里泣不成声。她和老伴辛苦一辈子,攒下了一百多万,在儿子结婚时,全款给儿子在市中心买了一套房,房产证上只写了儿子一个人的名字。他们觉得,这天经地义,是给自家儿子的,跟儿媳妇没关系。可没想到,短短三年,小两口闹到了要离婚的地步,儿媳妇提出来的要求让她和老伴彻夜难眠:房子是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她要求分一半。
这简直是抢劫!阿姨情绪很激动,钱是我们老两口出的,一分一毫都是我们的血汗钱,凭什么她一分钱没出,就要分走一半?
说实话,这样的场景,在我的执业生涯里,见过不下数十次。每一次,都伴随着一个家庭的破碎和两代人之间的怨怼。房子,这个在中国家庭中承载了太多意义的东西,在婚姻的十字路口,往往会变成最锋利的武器。今天,我们就来把这个让无数家庭头疼的问题,掰开了、揉碎了,讲清楚。
关键问题:钱是谁出的?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
在处理这类案件时,法官的核心思路其实非常清晰,主要就是围绕两个核心事实来展开:第一,购房款的来源;第二,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不同的排列组合,会直接导致截然不同的法律后果。我们来模拟几种最常见的情形。
情形一:父母全款出资,房产只登记在儿子名下
这正是开头那位阿姨家的情况。这也是实践中争议相对较小的一种。根据我们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家庭方面的司法解释,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个人财产的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坦白讲,这个规定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它充分考虑了中国社会的家庭伦理和父母为子女付出的普遍心态。法官在审理时会推定,父母将毕生积蓄拿出来给孩子买房,其最主要的、最根本的目的,是希望自己的孩子生活能有保障,而不是扶贫式地赠与给一个与自己没有血缘关系的家庭成员。所以,当房产证上只有自己子女名字时,法律就倾向于保护出资父母的意愿。
所以,对开头那位阿姨,我的建议很明确:这套房子,在法律上大概率会被认定为是她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妇要求分割一半的主张,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当然,前提是她们能提供清晰的证据,证明购房款确实全部来源于父母,比如银行转账记录,最好是从父母账户直接转给开发商或者房主的。
情形二:父母出首付,小两口共同还贷
这是当下最普遍的模式。父母倾其所有,帮忙凑个首付,年轻人则用自己婚后的收入来偿还每个月的贷款。这种情况,处理起来就复杂得多了。我们得分两种情况看。
1.房子登记在儿子一人名下
很多人会想,既然房子只写了儿子的名字,那是不是就跟情形一一样,算儿子的个人财产?不能这么简单地一概而论。在这里,我们需要引入一个概念:财产的分割。首付款部分,因为是男方父母出资,并且登记在儿子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是对儿子的个人赠与,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夫妻二人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由于还款的钱来源于夫妻共同收入,所以这部分还贷的钱以及对应的房产增值部分,就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打个比方,一套价值三百万的房子,男方父母出了九十万首付,小两口婚后共同还了一百万贷款(其中五十万是本金,五十万是利息),房子升值到四百万。离婚时,这套房子怎么分?
法院通常的做法是:房子判归登记方,也就是男方所有。但男方需要对女方进行补偿。补偿的金额怎么算?一般是计算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的一半。这是一个相对复杂的计算过程,法官会综合考虑购房总价、首付款、共同还贷本息总额、房产现值等多个因素。不得不说,这个计算过程对普通人来说有些烧脑,但其核心法理是公平:谁投入,谁受益。女方参与了还贷,为这个家的资产积累做出了贡献,她的贡献就不能被抹杀。
我曾经代理过一起类似的案件,女方当事人就面临这个情况。我们花了大量时间去核算双方共同还贷的精确数额,并且申请了专业的房产评估机构对房屋的现值进行评估。最终,虽然房子判给了男方,但我们为女方争取到了近百万的经济补偿。这个结果,体现的正是法律的公平精神。
2.房子登记在小两口两人名下
如果男方父母出了首付,但房产证上写了小两口两个人的名字,那情况就完全不同了。在法律上,进行不动产登记的这个行为,本身就具有非常强的公示效力。将儿媳妇的名字也写上去,通常被视为男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除非有相反的证据,比如有白纸黑字的协议明确约定这笔首付款只是借款,否则,这笔首付款就会被认定为是赠与给这个小家庭的。
在这种情况下,离婚时,这套房子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考虑各自的出资贡献等因素,但原则上是趋向于平均分割的。很多父母想不通这一点:我出的钱,怎么就成了他们两个人的了?原因就在于登记这个行为。这个行为,在法律上被解读为一种明确的赠与意思表示,对象是登记在册的全体所有人。
情形三:父母出资,但留有后手——明确为借款
说实话,这是我作为律师,在现实中最为推荐的一种方式,虽然它听起来可能有点不近人情。如果父母出资的金额巨大,并且确实不希望这笔钱因为子女婚姻的变故而遭受损失,那么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出资时,让子女打一张规范的借条。
为什么要这么做?因为一旦有了借条,这笔钱的性质就从赠与变成了借贷。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这笔借款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这笔钱确实用于了购买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等家庭共同生活),需要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
我必须强调,这张借条不能是随手写写的欠条。它需要具备几个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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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借款人和出借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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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借款金额(大小写都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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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的借款用途,比如用于购买某某小区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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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息的约定(即使不收利息,最好也写上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或无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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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款期限和方式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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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重要的,需要有子女和其配偶双方的亲笔签名。
为什么一定要有配偶的签名?因为这能极大地强化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避免日后对方以不知道这笔借款存在为由进行抗辩。我的一位委托人,一位非常精明的老先生,在给儿子儿媳买房时就这么做了。他不仅签了借款协议,还让小两口每个月象征性地还一千块钱,并保留了银行转账记录。后来不幸言中,小两口真的走到了离婚这一步,在法庭上,这份借款协议和还款记录成为了无可辩驳的铁证,最终法院认定这笔购房款为夫妻共同债务,优先用房产价值进行了偿还。这最大限度地保全了老先生的财产。
给所有父母和年轻人的几句心里话
处理了这么多年的家事案件,我深深地感受到,法律能分割财产,但无法弥合情感的裂痕。很多时候,走到对簿公堂那一步,争议的早已不是钱,而是一口气。
对于父母们,我想说:
您的爱是无私的,但现实可能是残酷的。在倾注所有为子女购房时,多一点法律意识,不是不信任,而是对自己和子女的一种长远保护。提前明确出资的性质,无论是赠与还是借贷,都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这能避免未来无尽的纷争和猜忌。这并非丑话说在前面,而是用理性的方式为家庭资产建立一道防火墙。
对于即将步入婚姻的年轻人们,我也想说:
婚姻的基础是感情,但一个健康的婚姻,离不开对财产问题的坦诚沟通。不要羞于谈钱,更不要因为房子写谁的名字而闹得不可开交。婚前就双方家庭的付出、房产的归属、未来的规划进行一次开诚布公的交流,甚至可以考虑签订一份婚前财产协议。这看似伤感情,实则是对双方最真诚的尊重。它能将未来可能引爆的地雷提前拆除,让你们能更纯粹地去经营感情。
为什么会这样?因为法律的规定,终究是冰冷的条文,它试图在复杂的人性与社会现实之间寻找一个最大公约数的公平。但每个家庭的情况千差万别,每个人的情感诉求也各不相同。法律能提供的是一个底线的保障,而家庭的幸福,最终还是需要靠智慧、包容和沟通去经营。
回到开头那位阿姨的问题,虽然法律给了她支持,但这个家庭的裂痕已经无法修复。儿子和儿媳反目成仇,亲家之间老死不相往来。一套房子,最终换来的是所有人的痛苦。这,或许才是这类案件背后,最值得我们深思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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