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们分居都两年了,是不是就算自动离婚了?这恐怕是我执业这些年来,被问到频率最高的问题之一了。坦白讲,每次听到这个问题,我都能感受到提问者那种既期盼又有些不确定的复杂心情。很多人,尤其是那些在婚姻中感到疲惫、想要尽快解脱的人,似乎都把分居两年当作了一根救命稻草,以为时间一到,婚姻关系就会像到期合同一样自动解除。说实话,这种想法,真的是一个流传甚广却又彻头彻尾的误解。
法律上根本不存在自动离婚
首先,我想斩钉截铁地告诉大家,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体系下,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自动离婚这一说。无论夫妻双方分居多久,哪怕是二十年、三十年,只要没有依法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的手续,他们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就依然存续。这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双方在法律上依然是夫妻,相互之间依然享有配偶的权利,也依然承担着夫妻间的义务,比如相互扶助、相互继承遗产等。所以,那些指望靠拖时间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想法,是完全行不通的。
我曾经遇到过一个案例,当事人王女士和她的丈夫因为感情不和,已经分居生活了将近五年。王女士以为,既然分居这么久了,肯定算是自动离婚了。后来,她想再婚,去民政局咨询时才被告知,她和前夫的婚姻关系依然有效,必须先办理离婚手续才能再婚。这一下让王女士傻了眼,她不得不重新联系早已不相往来的丈夫,启动离婚程序,耗费了不少时间和精力。这个案例虽然简单,但却非常典型地说明了自动离婚这个观念的误区。
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定途径只有两种
那么,既然不能自动离婚,想要解除婚姻关系,合法的途径有哪些呢?我国法律规定得非常明确,只有两种:
第一种:协议离婚(也称登记离婚)
这是指夫妻双方就离婚问题、子女抚养问题以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然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快捷、简便、成本低,前提是双方能够心平气和地协商并达成共识。说实话,这对于很多感情已经破裂到无法沟通的夫妻来说,难度不小。
第二种:诉讼离婚
这是指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虽然都同意离婚,但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由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通过调解或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我们通常所说的打离婚官司,指的就是这种方式。
分居满两年在离婚诉讼中的真正含义
现在,我们回到大家最关心的分居满两年的问题。既然它不能导致自动离婚,那它在法律上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在诉讼离婚中,法院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实质性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一个相对原则性的规定,那么如何判断感情是否真的破裂了呢?法律为了方便实践操作,列举了一些可以视为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形,其中就包括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也就是说,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是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个重要的法定情形。如果一方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确实因为感情不和而连续分居达到了两年,并且这种分居状态是持续的、不间断的,那么法院在经过调解无效后,通常会判决准予离婚。我想强调的是,这里的分居必须是因为感情不和导致的,如果是由于工作、学习等客观原因导致的两地分居,即使时间再长,也不能作为认定感情破裂的依据。
我曾经代理过一个离婚案件,我的当事人张先生和他的妻子因为工作原因,一个在北京,一个在上海,常年两地生活,超过了五年。后来张先生的妻子以双方长期分居、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在法庭上,我方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双方虽然身处两地,但一直保持着正常的夫妻沟通,节假日也会团聚,分居的主要原因是客观的工作调动,而非感情不和。最终,法院并未仅仅因为他们分居时间长就认定感情破裂,而是综合考虑了其他因素,最终判决不准离婚。这个案子也提醒我们,不能简单地把分居等同于感情破裂。
如何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坦白讲,在司法实践中,要证明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分居通常是夫妻之间的私事,外人很难知晓具体细节。那么,如果确实存在这种情况,应该如何收集证据呢?
一般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书面证据:比如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一方因感情不和搬离共同住所时通知另一方的书面材料、双方讨论离婚的聊天记录或邮件往来中提及分居事实的内容等。这些白纸黑字的证据,证明力相对较高。
2.
证人证言:比如了解双方分居情况的亲友、邻居、同事、物业管理人员等的证言。需要注意的是,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的证人,其证言的证明力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3.
物证:比如一方在外租房的租赁合同、水电费缴纳凭证、新住址的快递单、通信地址变更的证明等。这些可以间接证明一方已经不在共同的住所生活。
4.
视听资料:比如能够反映分居事实的录音、录像等。但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非法获取的证据可能不被法院采纳。
我的一位委托人李女士,为了证明与丈夫分居的事实,就费了很大周折。她的丈夫一直否认分居,声称两人只是偶尔因为吵架,李女士回娘家住几天。后来,我们通过调取李女士在另一处小区长期居住的物业证明、停车记录、以及她与朋友在微信中多次提及因丈夫家暴而搬出去独居的聊天记录,最终才让法官相信了他们确实因感情不和而分居超过两年的事实。
所以,如果你确实因为感情不和与配偶分居,并希望以此作为将来诉讼离婚的理由,那么从分居开始,就有意识地保留一些能够证明分居事实和分居原因的证据,是非常必要的。
即使分居满两年,法院也并非一定会判离
这里还需要特别指出一点,即使你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法院也并非百分之百会判决离婚。法律规定的是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这意味着,在判决之前,法院通常会先进行调解,尝试修复双方的感情。如果调解过程中,一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并且提出了一些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理由,或者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另一方有重大疾病、生活困难等),法院也可能会从维护家庭稳定、保护弱势一方的角度出发,更为审慎地考虑是否准予离婚。
在我处理过的案件中,就有过这样的情况:男方起诉离婚,理由是双方性格不合,已经分居两年多。女方承认分居,但表示自己身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如果离婚将无依无靠,并且表示自己对男方仍有感情,希望能够挽回。考虑到女方的实际困难和双方曾经的感情基础,法官在多次调解后,最终判决不准离婚,希望给予双方一个冷静期和修复关系的机会。当然,如果第一次起诉未获准离婚,在判决生效满六个月后,如果分居状态持续,感情未能改善,原告再次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就会大大增加。
面对婚姻困境,我们应该怎么办?
说了这么多,核心观点就是:不要迷信分居两年自动离婚的说法。婚姻关系的建立和解除都是非常严肃的法律行为,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
如果您正面临婚姻困境,我有一些不成熟的小建议:
1.
理性沟通:如果还有可能,尝试与对方进行一次坦诚的沟通。有时候,很多矛盾是由于缺乏有效沟通造成的。当然,我知道这对于很多感情已经走到尽头的夫妻来说,可能比登天还难。
2.
认清事实,明确诉求:冷静思考自己的婚姻是否真的已经无法挽回,自己对未来的生活有何打算。是希望修复关系,还是希望尽快解脱?明确自己的核心诉求,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行动。
3.
了解法律,收集证据:如果您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那么提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并在必要时有意识地收集和保存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这能让您在后续的程序中占据更有利的位置。
4.
寻求专业帮助:离婚涉及到情感、子女、财产等多个复杂层面,处理不当可能会带来很多后患。在必要的时候,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婚姻家庭咨询师,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情感支持,可能会帮助您更稳妥地处理问题。
不得不说,婚姻是一门复杂的学问,经营不易,解脱亦难。法律为我们提供了解决纠纷的框架和途径,但更重要的是我们自己对婚姻、对人生的理解和选择。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帮助大家澄清一些误解,在面对婚姻问题时,能更加从容和理性。记住,法律不相信眼泪,更不相信自动的奇迹,它只看重事实和证据,以及法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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