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家属往往在悲痛之余还要面对繁琐的待遇申领手续。许多遗属并不清楚自己有哪些权益、如何申请,甚至错过申领时间。本文将详细解析职工死亡后遗属待遇的相关规定,帮助遗属顺利获取应有的保障。
遗属待遇的法律依据
根据《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人社部于2021年2月26日印发,2021年9月1日起施行),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统称为遗属待遇。
这一规定的出台,填补了长期以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缺乏统一规范的空白,为保障参保人员及其遗属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依据。
遗属待遇的构成与资金来源
遗属待遇主要包括两部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这是一次性发放的待遇,不是按月领取的长期待遇。所需资金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中列支,而非由原单位承担。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里所说的遗属待遇与工伤死亡待遇是完全不同的两种保障制度。如果职工是因工死亡,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标准通常会高于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遗属待遇。
丧葬补助金的计算标准
丧葬补助金的标准比较简单,按照参保人员死亡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计算。
举例说明:如果某职工2023年在北京死亡,而北京2022年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000元,则其丧葬补助金为60002=12000元。
各地区的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数据会有所不同,遗属可以通过当地统计局网站或咨询社保经办机构获取准确数据。
抚恤金的计算方法
抚恤金的计算相对复杂,需要区分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两种情况:
1.在职人员抚恤金计算
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的抚恤金,以死亡时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发放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发放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年:发放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举例说明:张先生是某企业职工,参保缴费20年后因病去世,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000元。其抚恤金计算为:5000(9+5)=500014=70000元。(缴费满15年后,每多1年增加1个月,所以20年比15年多了5个月)
2.退休人员抚恤金计算
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的抚恤金,同样以死亡时所在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但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举例说明:李阿姨在职时缴费30年,退休后领取养老金5年后去世,当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500元。其抚恤金计算为:最高发放月数为24个月(30年缴费对应的月数),减去已领取养老金5年(即60个月,但最多只减至9个月),所以实际发放月数为9个月。抚恤金金额为:45009=40500元。
特殊情况的处理
1.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情况
对于累计缴费年限不足5年的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待遇标准不得超过其个人缴费之和。对于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人员,则以记入个人账户部分计算。
这一规定主要是为了防止短期参保后获取过高待遇的情况,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2.被宣告死亡的情况
参保人员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以人民法院宣告的死亡日期作为其死亡时间,其遗属可以领取遗属待遇。但如果被宣告死亡的参保人员再次出现,已领取的遗属待遇应予退还。
3.同时符合多种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条件的情况
如果参保人员同时符合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条件,其遗属只能选择其中一种领取,不能同时享受两种待遇。
此外,已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并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死亡的,其遗属不再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
遗属待遇的申领流程
虽然《暂行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申领流程,但根据各地实践,一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1.确定申领地点
在职参保人员死亡的遗属待遇领取地为其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含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属待遇领取地为其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2.准备申领材料
一般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死亡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死亡证明(医院出具或公安部门出具)
-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人与死亡职工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等)
-死亡职工的社保卡或社保手册
-银行账户信息(用于接收待遇)
具体材料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3.提交申请并等待审核
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至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会核实参保人员的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安排支付遗属待遇。
4.领取待遇
审核通过后,遗属待遇通常会直接打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账户。
申领中的常见问题
1.申领时效有限制吗?
《暂行办法》没有明确规定申领时效,但根据一般社保待遇申领的惯例,建议遗属在职工死亡后尽快办理申领手续,一般不超过6个月。部分地区可能有具体的时限规定,超过期限可能会影响待遇领取。
2.谁有权申领遗属待遇?
虽然《暂行办法》没有明确规定具体的申领人顺序,但参照相关规定,一般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顺序确定。实践中,通常由直系亲属(配偶、子女或父母)申领。
3.遗属待遇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个人因死亡、伤残获得的赔偿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因此,遗属待遇一般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政策的溯及适用
《暂行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但对于在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即2011年7月1日)至本办法施行前死亡的参保人员,如果其遗属尚未享受遗属待遇,各省可以妥善予以处理。
这意味着,如果您的亲属在2011年7月至2021年9月期间死亡,且当时未能领取遗属待遇,可以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是否有相关的补办政策。
实践建议
1.及时了解政策:职工及其家属应当主动了解相关政策,知晓自己的权益。
2.保存好相关证明:妥善保管参保证明、缴费记录等材料,以便在需要时能够顺利申领待遇。
3.咨询专业人士:如遇复杂情况,可咨询社保经办机构或专业律师,获取准确指导。
4.注意申领时效:虽然法规未明确规定申领期限,但建议在职工死亡后尽快办理,避免因时间过长导致材料缺失或政策变更。
结语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的遗属待遇是国家为保障职工家庭基本生活而设立的重要制度。了解并掌握相关政策,不仅能够帮助遗属及时获取应有的经济补助,也是对逝者负责的体现。希望本文的详细解析能够为遗属提供实用的指导,减轻他们在特殊时期的负担。
免责声明:本文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申领事宜请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规定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获取个性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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