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亲人因为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通常所说的酒驾或醉驾)而被采取强制措施,暂时失去人身自由时,家属们往往心急如焚,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就是:我们能去探望他/她吗?在哪里探望?有什么规定?实践中,围绕这个问题的咨询非常普遍,但也存在不少误解。需要明确的是,能否探视以及如何探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行为人涉嫌违法或犯罪的具体性质、所处的法律阶段以及被羁押的场所。理解这些区别,对于家属来说至关重要。
厘清概念:酒驾与醉驾的法律区分
在讨论探视问题之前,我们必须先准确区分两个在日常语境中容易混淆,但在法律上后果截然不同的概念:酒驾和醉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规定,判定标准主要依据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通常以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的毫克数计算):
- 饮酒后驾驶(酒驾):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这是一种违法行为,通常面临的是行政处罚。
- 醉酒驾驶(醉驾):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这不仅仅是违法行为,更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的危险驾驶罪,属于刑事犯罪。
这个区分是探视问题的基础,因为它直接关系到行为人可能受到的处罚种类(行政拘留或刑事追责)以及被羁押的场所。
关押地点:拘留所与看守所的不同职能
不同的违法或犯罪行为,对应着不同的羁押场所,其管理规定和探视政策也有显著差异。
- 拘留所(行政拘留所):主要执行的是行政拘留处罚。对于酒驾行为,如果是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可能会被处以十日以下拘留。这种行政拘留通常在拘留所执行。拘留所的管理相对侧重于执行短期处罚和教育。
- 看守所:主要承担的是对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羁押,以及对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的监管。对于醉驾行为,因为涉嫌刑事犯罪(危险驾驶罪),行为人首先会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羁押于看守所。后续如果被检察院批准逮捕、提起公诉,直至法院判决(常见的刑罚是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判决生效后,通常仍在看守所(或部分地区设立的拘役所)服刑。看守所的管理更为严格,尤其是在侦查阶段,以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为首要任务。
简单来说,酒驾可能导致行政拘留,人在拘留所;醉驾则启动刑事程序,人通常在看守所。
行政拘留期间(拘留所)的探视规定
如果亲人是因为再次酒驾等原因被处以行政拘留,关押在拘留所,那么家属探视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障的。
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
具体探视流程和要求,依据该办法第五十二条:
- 探视人员资格与证件: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如果是律师会见,还需要出示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
- 登记与安排:拘留所民警会查验会见人员的证件、凭证,填写会见登记表,并及时安排。
- 时间与地点:会见通常需要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一般是工作日)和指定区域进行。
- 次数与人数限制:一般情况下,被拘留人会见次数每月不超过2次(各地规定可能略有不同,请以当地拘留所实际规定为准),每次会见的人数通常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
- 特殊情况: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需要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希望增加会见次数、人数、时间的,需要经过拘留所领导批准。
- 遵守规定:会见人员必须遵守拘留所的会见管理规定,不得有违规行为,否则可能被警告或停止会见。
因此,对于行政拘留的情况,家属可以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前往探视。建议提前向拘留所咨询具体的探视时间和要求,做好准备。
刑事诉讼期间及判决后(看守所)的探视规定
如果亲人是因为涉嫌醉驾(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关押在看守所,情况则要复杂得多,需要区分不同阶段:
1.刑事拘留及侦查阶段(判决前)
在这个阶段,即从被刑事拘留开始,到检察院批准逮捕,再到案件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之前,家属通常是不能探视犯罪嫌疑人的。这是为了防止串供、毁灭证据等妨碍侦查活动的行为,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这里的关键在于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侦查阶段,出于保密和侦查需要,这种批准通常是很难获得的。
但是,这个阶段家属不能探视,不代表完全无法了解情况或提供帮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也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持有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是不受监听的(但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主要针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
所以,在侦查阶段,家属虽然不能直接探视,但可以尽快聘请律师介入。律师可以通过会见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咨询、代为申请取保候审等,并向家属转达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非涉案信息)。
2.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判决前)
案件移送到检察院审查起诉以及之后到法院审判阶段,家属探视的限制通常依然存在。主要还是通过辩护律师进行会见和沟通。
3.判决生效后(服刑期间)
一旦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例如判处拘役,行为人开始在看守所(或拘役所)正式服刑,此时家属的探视权就有了保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虽然此条款针对人犯,但实践中也适用于已决犯在看守所服刑的情况)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关于罪犯会见的相关精神:
- 探视资格:通常是罪犯的近亲属和监护人。近亲属一般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
- 通知与预约:看守所通常会在判决生效后的一定时间内(如五日内)通知罪犯家属,告知探视的相关规定和安排。家属也应主动联系看守所了解具体探视日期和要求。
- 频率与时长:会见一般每月允许一到两次(具体次数各地可能不同),每次时间通常在半小时到一小时之间。对于表现好的罪犯,可能会有增加次数或延长时长的优待。
- 人数限制:每次会见的人数通常限制在三人以内。
- 证件要求:探视家属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以及能够证明与罪犯亲属关系的文件(如户口本、结婚证、当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证明等)。
- 会见管理:会见时,通常有看守所干警在场监督。严禁谈论可能影响改造或安全的敏感内容,禁止私下传递违禁物品。违反规定可能会被停止会见。
总结来说,对于因醉驾被关押在看守所的亲人,家属探视的关键节点在于法院的判决是否生效。判决生效前,家属基本无法探视,应通过律师了解情况;判决生效后开始服刑,则可以按照看守所的规定进行探视。
家属探视的实用建议
- 确认性质与地点:首先要弄清楚亲人是因为酒驾还是醉驾被采取措施,是被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关押在拘留所还是看守所。这是判断能否探视的第一步。可以通过办案单位(如交警队、派出所)或拘留通知书上的信息来确认。
- 咨询具体规定:无论是拘留所还是看守所,其具体的探视时间、流程、所需材料等可能因地区和具体场所而异。最稳妥的方式是直接致电或前往相应的羁押场所进行咨询,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 准备相关证明:如果符合探视条件,务必按要求准备好有效的身份证件和亲属关系证明。
- 遵守探视纪律:在探视过程中,严格遵守羁押场所的管理规定,不大声喧哗,不谈论案情(尤其是在判决生效前,即使有特殊批准会见),不传递违禁物品,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 关注亲人需求:除了情感上的支持,也可以根据规定为亲人存入一定的生活费用,或购买、递送一些允许范围内的生活必需品(通常需要在看守所或拘留所内部的商店购买)。
- 寻求法律帮助:特别是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醉驾案件,家属应尽早聘请专业律师介入,维护亲人的合法权益,并通过律师了解案件进展和在押情况。
亲人因涉酒驾驶被拘留,家属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务必保持冷静,理性应对。了解清楚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区分不同情况下的探视政策,是有效沟通和提供支持的前提。同时,更要深刻吸取教训,认识到酒后驾驶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这才是避免此类不幸发生的根本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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