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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26岁,在广州求职期间,于2015年5月5日和7月22日分别借给被追讨人张娜4900元和400元钱,有支付宝转账记录为证。当时出于与借款人关系较好,遂未要求其立字据,借款人以急用为由,并承诺会尽快归还。时至今日已一年有余,本人曾多次提醒,并要求其返还欠款,无奈对方总是以缺钱为由搪塞,其名下有房产,子女已成年,不存在无力还款的情况。最近一次追讨后,对方通过微信大放厥词,甚至无理谩骂,不愿还款,限于本人已不在广州就职,希望找到一名专业的律师协助追讨,委托费用可协商。毕业三年内(2013年毕业于武汉纺织大学)因为缺少法律常识,在创业、就业过程中均有失足,现诚寻法律援助,希望有识者协助追讨。致谢!

协商不成,只能到法院起诉了,您最好将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尽量收集多对您有利的证据。

回复时间:2016-09-01 回复律师:周卡方 咨询热线:136-0972-3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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