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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爱 不 言 谢

来源:广州市法援处  作者:阳树新  时间:2016-02-29  点击次数: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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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位于越秀区象牙街首层5号的广州市越秀区法援处跟往常有些不一样,这里多了一些热闹。前来咨询的人不断,其中出现了一位女士,手里拿着一面锦旗,来到法律援助咨询大厅。眼神有点紧张又有点激动,似乎在寻找着什么。正在值班的周卡方律师不经意抬头,看到这张熟悉的脸,忍不住说了一句:“卿女士,您怎么来了?”问过之后发现,原来卿女士今天是来给法援处送锦旗的,以表示感谢。卿女士还紧紧握住周卡方律师的手说:“真是谢谢您了,也非常感谢越秀区法援处,谢谢您们的无私帮助”。那么,这面锦旗背后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事还得从2012年说起。2012年10月7日,受援人马某(即卿女士的丈夫)因消化道出血由某村医院转院到某部队医院治疗。在进行诊疗之前的6个小时,马某未再出现吐血或者血便情况,能自动行走,神志清醒;而后,医生吩咐护士静脉注射一支奥蕊肽和一支脑垂体后叶素针(6u),但并未控制住病情,马某出现持续吐血、便血等现象,这样的现象在之后的时间里也多次出现,马某的身体每况日下。马某认为医院没有按照医疗规程操作对其进行治疗,医院应对其错误的医疗行为承担医疗损害赔偿责任。于是,2013年6月初,马某向其住所地的番禺区法援处申请法律援助,后因该案属于疑难复杂案件,并且属于越秀区法院管辖,番禺区法援处派员处理不方便,后经番禺法援处与越秀区法援处协调,该案转由越秀区法援处派员处理。经审查马某家庭经济困难状况,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2013年6月17日,越秀区法援处受理其申请,并指派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律师周卡方承办此案。

  周律师接受指派后,立即开展工作。先是组织召开了一个医学界专家讨论会,专门针对这个肝病能否引起消化道出血医疗难题咨询了医学界的专家。之后又为马某医疗鉴定费的减免奔走、协调,第一次开庭后不久,马某病重死亡。面对突发状况,又因当事人的情况特殊,周律师立即与死者直系亲属沟通,及时办理案件诉讼主体变更,调整诉状相关内容,并向法院作出情况说明,同时请求法院至函医院,争取尽快调解结案,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的负担。法院也认同周律师的意见,为此专门给医院发了司法建议函。经过多方努力,与当事人达成一致,给予一定经济补偿,案结了事。

  该案件时间跨度长,案情比较复杂,期间一波三折,变化无常。但承办律师履职尽责,坚持不懈,策略得当,应变及时,案件最终以调解方式获得圆满结局。双方当事人对案件的结果也都表示满意。这种解决方式不仅消除了他们之间的误会及怨气,还使双方对法律援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了解,受援人特别感谢法律援助处及法律援助律师的全身心投入,真切感受到法律援助的大爱精神。(市法援处 阳树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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